发表在龙门随想的文章

取法自然

人与自然,自古以来,就有不解之缘。春秋有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战国有屈原问天:“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谁由考之?”自然是神秘的,是浩瀚的,是悠远的,更是美的。这样的一件只有“道“才能雕琢出的“艺术品”,值得人们去细细品味,欣赏。
我对于取“法”自然,总是有点抵触的。我知道自然中孕育着隐藏着多少智慧,但我更坚信,自然,首先是美的。这美是和谐的。自然的美永远不会因为人们观察的角度不同而改变丝毫,它就在那里,如同那北方的佳人,绝世俗而静静独立。这位佳人,从《诗经》到《楚辞》,从陶渊明到“王孟”,大多的笔丛各种角度,以不同形式尝试描摹其万一的美。我要由衷地感谢这支笔,他们使我超脱了井蛙之墟,夏虫之时,曲士之教,使我可以更全面的认识这极致的美。
如今,细细想来,所谓的“取法自然”源于自然而又高于自然。除王国维的三段境界论外,还有一段三段境界论流传于世,是关于人修养的。我仍滞留于第一境“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而那些最伟大的思想家,却晋升至第二境“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这是在丰富人生经历之后形成的智慧沉淀与自然之美的碰撞产生的最绚丽的火花。没有那抹看透沧海桑田的慧眼,如何能从自然这位最好又最坏的老师那里领悟到美之外的哲理?
难道陶,王,孟只是像我一样只粗浅认识到事物到表面的凡夫俗子吗?现在再想,他们吸引我的除了美之外,还有一种意境。无论是无我之境还是有我之境,都巧夺天工,浑然天成。或许,他们只是将第二层哲人取法于自然的,用艺术的手法表现;亦或许,他们已经升至第三境界:“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法超脱于自然又还原于自然本身,便是大道。


作者:宋展
责任编辑:余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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